律师解析:
追债公司讨债不合法。我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。而且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没有讨债这一项的,所以很多讨债公司多以什么咨询机构等为名成立,虽然形式上合法,但实质上开展的业务仍然是违法的,讨债过程中常涉及非法拘禁,人身威胁,暴力伤害等事项。
法律依据: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
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:
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
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;
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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