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要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朋友借款起纠纷
一、基本情况
2019年2月,黄女士因其侄子经营生意需资金周转,向好友吴女士提出借款10万元的请求,并表示愿意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。基于朋友间的信任,吴女士于2019年2月27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万元借给黄女士的侄子,并当场出具借条。借条中明确约定借款期限至2020年2月27日,并承诺如有违约,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。黄女士作为担保人,在借条上签字确认。
借款到期后,吴女士多次向黄女士及其侄子催讨借款,但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纠纷,互相推诿还款责任。六年间,黄女士侄子仅支付了2019年2月至2022年2月期间的利息,共计36000元,此后便不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无奈之下,吴女士向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受理案件后,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,委托临川区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。
二、调解过程
2025年4月3日,各方首次来到临川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。调解员首先耐心听取各方陈述,了解到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:黄女士与其侄子因其他经济纠纷相互推诿,导致借款迟迟未能偿还;吴女士作为出借人,合法权益长期未能得到保障。
首次调解中,由于各方情绪对立,分歧较大,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调解员没有放弃,而是采取“背对背”调解方式,分别与各方进行沟通。一方面向黄女士侄子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,另一方面向黄女士讲解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,同时劝导吴女士从维护朋友情谊和实际问题解决的角度适当让步。
经过两个月的冷静期,2025年6月4日,各方再次来到调解中心。调解员抓住这次机会,巧妙运用“情、理、法”三位一体的调解策略:从“情”的角度,唤起各方对多年友情的珍惜;从“理”的角度,分析相互推诿不利于问题解决;从“法”的角度,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。最终促使各方互谅互让,达成共识。
三、调解结果
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,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:一是确认黄女士侄子实际欠款本金为10万元;二是吴女士主动放弃2022年2月之后的利息请求,体现了宽容和善意;三是担保人黄女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;四是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:黄女士侄子于2025年6月4日归还2万元,2025年9月30日前归还3万元;黄女士于2025年10月30日前归还5万元。协议还约定,若任何一期逾期或未足额归还,吴女士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这起历时六年的借贷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。吴女士感慨地说:“多亏了调解员,要不是有他们的耐心工作,我们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激发升级,不知道会导致怎么样的后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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